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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跟我說,失戀了好痛苦,到底該怎麼做才會好一點?

我說    接受事實吧!

要從失戀的痛苦中復原過來,只有一個辦法,那就是學習去接受事實。

事實是,這一段情已經過去了。 


無論這個人有多麼好或壞,無論那些日子多麼快樂,現在已經過去了。

只有接受這個事實,你才可以忘記一個你應該忘記的人。


當我們還去挽救,還去苦纏,還去找籍口,那只是我們不肯承認對方已經不

愛我們。


你有辦法的,只是你不願意。你害怕當你忘記他,他也會忘記你。

甚麼事情都會成為過去,我們是這樣活過來的。


放棄說起來很簡單,做來卻很難,

但放棄應該放棄的,也是一種成長。先離開的人才是勇敢的。


我想,這些道理我們都懂,只是在當下,做不做得到罷了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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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hp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